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就医补助流程
| 事项名称 | 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患者就医补助流程 | 
| 设定依据 | 《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暂行办法》(榆政办发﹝2011﹞58)号:《榆林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暂行办法》﹝2014﹞1)号 | 
| 申请条件 | 符合新农合政策住院及门诊统筹治疗的合规费用。 | 
| 办理材料 | 身份证、合疗卡、新生儿出生证明。 | 
| 办理流程 | 1、患者凭身份证、合疗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。 2、入院24小时之内到合疗科登记。 3、出院到合疗科直接报销。 | 
| 办理地点 | 市内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合疗科 | 
| 办理时间 | 工作日9:00—17:00 | 
| 联系电话 | 各医疗机构合疗科电话;监督电话:0912-3640700 |